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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9號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發(fā)布《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6年版)》的公告

2024-11-13 23:51:21 來源:互聯(lián)網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發(fā)布《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6年版)》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公告2015年第9號 2015-11-23

  現(xiàn)將《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6年版)》予以發(fā)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行政處罰將不再執(zhí)行《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發(fā)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的公告》(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2014年7號)。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2016年版)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2015年11月23日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6年版)

  靠前章 總則

  靠前條 為規(guī)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制定本基準。

  第二條 本基準適用于全市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對稅收違法行為的處罰裁量。

  第三條 本基準是稅務機關稅務行政處罰操作規(guī)范,不作為實施稅務行政處罰的法定依據直接引用。

  第四條 稅務機關行使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開、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過罰相當和最小損害原則。

  第五條 稅務機關對稅收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必須查明事實。違法事實不清,或沒有法定處罰依據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對稅務行政相對人的同一個稅收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第六條 本基準執(zhí)法主體為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北京市各區(qū)縣地方稅務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燕山分局(第六稽查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開發(fā)區(qū)分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靠前直屬稅務分局(第五稽查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第二直屬稅務分局(西站分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靠前、二、三、四稽查局、北京市各區(qū)縣地方稅務局、分局所屬稽查局和稅務所。

  第七條 本基準中各類違法行為,依據社會危害程度不同,劃定為A、B、C三個裁量檔次。其中“社會危害性嚴重的”對應A檔,“社會危害性一般的”對應B檔,“危害性輕微的”對應C檔。

  本基準針對各類違法行為設定的裁量檔,對應的裁量幅度為依法“從輕”處罰的下限至“從重”處罰的上限。具體裁量基準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

  第二章 違法行為裁量檔次

  靠前節(jié) 稅務登記部分

  第八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靠前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靠前款、第二款;《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靠前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予處罰至1萬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不予處罰”“處200元以下罰款”“處2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款”“處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處2000元(含)以上1萬以下元罰款”6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九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變更稅務登記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靠前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予處罰至1萬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不予處罰”“處200元以下罰款”“處2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款”“處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處2000元(含)以上1萬以下元罰款”6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十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注銷稅務登記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靠前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予處罰至1萬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不予處罰”“處200元以下罰款”“處2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款”“處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處2000元(含)以上1萬以下元罰款”6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十一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靠前款;《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條靠前款、第二款規(guī)定,不辦理稅務登記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靠前款;《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予處罰至1萬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不予處罰”“處200元以下罰款”“處2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款”“處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處2000元(含)以上1萬以下元罰款”6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十二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九條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辦理稅務登記證件驗證或者換證手續(xù)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予處罰至1萬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不予處罰”“處200元以下罰款”“處2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款”“處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處2000元(含)以上1萬以下元罰款”6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十三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條靠前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七條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將其全部銀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靠前款第(四)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予處罰至1萬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不予處罰”“處2000元以下罰款”“處2000元(含)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十四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未按規(guī)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涂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2000元至5萬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處2000元(含)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處1萬元(含)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2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十五條 納稅人違反《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靠前款規(guī)定,通過提供虛假的證明資料等手段,騙取稅務登記證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萬元以下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處2000元以下罰款”“處2000元(含)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2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十六條 扣繳義務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款、第十七條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予處罰至1000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不予處罰”“處200元以下罰款”“處2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款”“處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4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十七條 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未依照規(guī)定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中登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或者未按規(guī)定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賬號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2000元至5萬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處2000元(含)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處2萬元(含)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十八條 境內機構或個人違反《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yè)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第三款、第七條、第八條靠前款、第九條規(guī)定,發(fā)包工程作業(yè)或勞務項目未按規(guī)定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有關事項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yè)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予處罰至1萬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不予處罰”“處2000元以下罰款”“處2000元(含)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節(jié) 賬簿憑證管理部分

  第十九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靠前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靠前款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靠前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予處罰至1萬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不予處罰”“處2000元以下罰款”“處2000元(含)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十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條靠前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靠前款、第二款之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靠前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予處罰至1萬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不予處罰”“處2000元以下罰款”“處2000元(含)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十一條 扣繳義務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靠前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設置、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記賬憑證及有關資料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予處罰至5000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不予處罰”“處2000元以下罰款”“處2000元(含)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十二條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靠前款規(guī)定,非法印制、轉借、倒賣、變造或者偽造完稅憑證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A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一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2000元至5萬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處2000元(含)以上l萬元以下罰款”“處l萬元(含)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十三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靠前款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者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靠前款第(五)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予處罰至1萬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不予處罰”“處2000元以下罰款”“處2000元(含)以上l萬元以下罰款”三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節(jié) 納稅申報部分

  第二十四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靠前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萬元以下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可以處l00元以下罰款”“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處2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款”“處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處2000元(含)以上l萬元以下罰款”6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十五條 扣繳義務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萬元以下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可以處l00元以下罰款”“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處2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款”“處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處2000元(含)以上l萬元以下罰款”6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靠前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5萬元以下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處5000元以下罰款”“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4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四節(jié) 稅款征收部分

  第二十七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靠前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偷稅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A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靠前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含)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十八條 扣繳義務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偷稅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A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含)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二十九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靠前款規(guī)定,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者少繳應納稅款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含)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2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條靠前款規(guī)定,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50%(含)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1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罰款”“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1.5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4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一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條靠前款規(guī)定,在規(guī)定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應納或者應解繳的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含)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2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四條規(guī)定,拒絕代扣、代收稅款,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報告后,稅務機關直接向納稅人追繳稅款、滯納金,納稅人拒絕繳納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四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50%(含)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三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條規(guī)定,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A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欠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欠繳稅款50%(含)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欠繳稅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欠繳稅款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四條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的規(guī)定,非法提供銀行賬戶、**、證明或者其他方便,導致未繳、少繳稅款或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三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沒收其違法所得,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1倍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沒收其違法所得,可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50%以下罰款”“沒收其違法所得,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50%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2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五條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抗稅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A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拒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處拒繳稅款1倍(含)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處拒繳稅款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處拒繳稅款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六條 稅務代理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八條規(guī)定,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造成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八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處未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處未繳或者少繳稅款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處未繳或者少繳稅款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七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靠前條、第五條靠前款、第二款規(guī)定,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含)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2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八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六條靠前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條規(guī)定,未將印花稅票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并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含)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2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十九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重用已貼用的印花稅票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A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靠前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含)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2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四十條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偽造印花稅票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A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一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2000元以上至5萬元以下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處2000元(含)以上l萬元以下罰款”“處l萬元(含)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2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四十一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之規(guī)定,違反“凡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憑證,應加注稅務機關指定的匯繳戳記,編號并裝訂成冊后,將已貼印花或者繳款書的一聯(lián)粘附冊后,蓋章注銷,保存?zhèn)洳?rdquo;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靠前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予處罰至1萬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不予處罰”“處2000元以下罰款”“處2000元(含)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四十二條 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保存印花稅憑證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予處罰至1萬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不予處罰”“處2000元以下罰款”“處2000元(含)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四十三條 代售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違反“代售戶所售印花稅票取得的稅款,須專戶存儲,并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向當?shù)囟悇諜C關結報,或者填開專用繳款書直接向銀行繳納。不得逾期不繳或者挪作他用”的規(guī)定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C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警告”。

  第四十四條 代售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違反“代售戶所領印花稅票,除合同另有規(guī)定者外,不得轉托他人代售或者轉至其他地區(qū)銷售”的規(guī)定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C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警告”。

  第四十五條 代售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違反“對代售戶代售印花稅票的工作,稅務機關應經常進行指導、檢查和監(jiān)督。代售戶須詳細提供領售印花稅票的情況,不得拒絕”的規(guī)定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C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警告”。

  第四十六條 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靠前款、第二款規(guī)定,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未繳或少繳印花稅款且偷稅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A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條靠前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含)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四十七條 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靠前款、第二款規(guī)定,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未繳或少繳印花稅款且不進行納稅申報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含)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五節(jié) 稅務檢查部分

  第四十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六條規(guī)定,逃避、拒絕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撓稅務機關檢查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六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予處罰至5萬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不予處罰”“處1萬元以下罰款”“處1萬元(含)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四十九條 有關單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條第(五)項規(guī)定,拒絕稅務機關依照稅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條第(五)項的規(guī)定,到車站、碼頭、機場、郵政企業(yè)及其分支機構檢查納稅人有關情況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五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不予處罰至5萬元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不予處罰”“處1萬元以下罰款”“處1萬元(含)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五十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條第(六)項規(guī)定,拒絕接受稅務機關依法檢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存款賬戶,或者拒絕執(zhí)行稅務機關作出的凍結存款或者扣繳稅款的決定,或者在接到稅務機關的書面通知后幫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轉移存款,造成稅款流失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裁量幅度為“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的違法行為劃分為“處10萬元(含)以上20萬元以下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含)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處2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罰款”“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8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六節(jié) **、票證管理部分

  第五十一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靠前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開具**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五十二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靠前款規(guī)定,使用稅控裝置開具**,未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的數(shù)據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可以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200元以上l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五十三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未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件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或者未按照規(guī)定保存、報送開具**的數(shù)據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可以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200元以上l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1000元以上l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五十四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靠前款第(三)項規(guī)定,拆本使用**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可以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五十五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靠前款第(四)項規(guī)定,擴大**使用范圍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五)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可以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五十六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靠前款第(五)項規(guī)定,以其他憑證代替**使用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六)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可以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五十七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靠前款規(guī)定,跨規(guī)定區(qū)域開具**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七)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可以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五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繳銷**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八)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可以處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五十九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未按照規(guī)定存放和保管**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九)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2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六十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靠前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條規(guī)定,跨規(guī)定的使用區(qū)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靠前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3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1萬元(含)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六十一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出入境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靠前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3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1萬元(含)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六十二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丟失**或者擅自損毀**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靠前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處票面金額2倍以下罰款,處罰總額不超過3萬元。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每份處20元到5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從重處罰,處罰總額不超過3萬元。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每份處20元到5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從重處罰,處罰總額不超過3萬元。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六十三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虛***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A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靠前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50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可以處2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含)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4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六十四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非法****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A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靠前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50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可以處2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含)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4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六十五條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違反規(guī)定非法印制**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A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一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沒收作案工具;并處1萬元(含)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2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六十六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guī)定,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A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印制**的企業(yè),可以吊銷其**準印證”,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處1萬元(含)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印制**的企業(yè),可以吊銷其**準印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印制**的企業(yè),吊銷其**準印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處5萬元(含)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印制**的企業(yè),吊銷其**準印證”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六十七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guī)定,非法制造**防偽專用品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A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處1萬元(含)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處5萬元(含)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2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六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guī)定,偽造**監(jiān)制章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A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處1萬元(含)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處5萬元(含)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2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六十九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靠前款第(一)項規(guī)定,轉借、轉讓、介紹他人轉讓**、**監(jiān)制章和**防偽專用品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處1萬元(含)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5萬元(含)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2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七十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靠前款第(二)項規(guī)定,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私自印制、偽造、變造、非法取得或者廢止的**而受讓、開具、存放、攜帶、郵寄、運輸?shù)模湫袨閷儆诨A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處1萬元(含)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5萬元(含)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4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七十一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二條規(guī)定,違反**管理法規(guī),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沒收違法所得,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1倍以下的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沒收非法所得,可以處未繳、少繳、騙取的稅款10%以下的罰款”“沒收非法所得,處未繳、少繳、騙取的稅款10%以上50%以下的罰款”“沒收非法所得,處未繳、少繳、騙取的稅款50%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七十二條 扣繳義務人違反《稅收票證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未按《稅收票證管理辦法》開具稅收票證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稅收票證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000元以下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不予處罰”“可處500元以下罰款”“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七十三條 自行填開稅收票證的納稅人違反《稅收票證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違反《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及相關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稅收票證管理辦法》第五十六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000元以下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不予處罰”“可處500元以下罰款”“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七十四條 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者違反《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靠前款第(四)項規(guī)定,收費時不開具票據,開具未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財政、稅務部門統(tǒng)一印(監(jiān))制的票據,或者開具已經過期失效的票據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處10萬元(含)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處20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七節(jié) 納稅擔保部分

  第七十五條 納稅人、納稅擔保人違反《納稅擔保試行辦法》第三十一條靠前款規(guī)定,采取欺騙、隱瞞等手段提供擔保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納稅擔保試行辦法》第三十一條靠前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萬元以下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七十六條 違反《納稅擔保試行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非法為納稅人、納稅擔保人實施虛假納稅擔保提供方便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納稅擔保試行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1000元以下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處500元以下的罰款”“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2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七十七條 納稅人違反《納稅擔保試行辦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采取欺騙、隱瞞等手段提供擔保,造成應繳稅款損失的,其行為屬于基礎裁量B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條、《納稅擔保試行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上述違法行為的裁量幅度為“未繳、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罰款”。按照不同違法情節(jié)劃分為“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50%(含)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3個基礎裁量階次。

  第三章 從輕、從重處罰的適用

  第七十八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在五年內未被發(fā)現(xiàn)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稅收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第七十九條 稅務行政相對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二)積極配合稅務機關查處稅收違法行為的;

  (三)其他依法從輕處罰的情形。

  第八十條 稅務行政相對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

  (一)多次實施稅務違法行為,或者在違法行為被行政處罰后繼續(xù)實施同一類違法行為的;

  (二)在稅務機關對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過程中,故意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的;

  (三)隱匿、銷毀或拒絕提供稅務違法行為證據的;

  (四)抗拒檢查,阻礙稅收執(zhí)法的;

  (五)對證人、舉報人打擊報復的;

  (六)在共同實施稅務違法行為中起主要作用的;

  (七)脅迫、誘騙他人或者教唆未成年人實施稅收違法行為的;

  (八)違法行為情節(jié)惡劣、影響巨大,危害后果特別嚴重的;

  (九)其他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應當從重處罰的。

  第四章 其他特別裁量規(guī)則

  第八十一條 稅務機關應當依據法定權限和程序,并根據稅收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危害后果等情況,在基準規(guī)定的幅度內,對稅務行政相對人作出行政處罰或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

  因特殊原因不適用基準的,必須說明理由,并經各區(qū)縣(分)局局長批準。

  第八十二條 對重大、疑難和復雜案件,應當通過集體討論,做出決定。

  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對行政處罰有特別規(guī)定的,按照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章 實施裁量基準制度的要求

  第八十三條 各區(qū)縣(分)局可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按照違法行為持續(xù)時間、涉案票證數(shù)量等情節(jié),對基準規(guī)定的裁量幅度進一步細化、量化,并報送市局備案。

  第八十四條 基準所稱“逾期”是指超出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章規(guī)定的辦理稅務登記、進行納稅申報、報告賬號等的期限。

  第八十五條 除有特殊規(guī)定外,本基準“違法情節(jié)”“裁量基準”所稱的“以下”“以內”均包括本數(shù),“以上”不包括本數(shù);“法律依據”中“以上”“以下”“以內”等從其規(guī)定。

  第八十六條 本基準所規(guī)定期限的最后1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后1日;在期限內有連續(xù)3日以上(含)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shù)順延。

  第八十七條 本基準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

關于《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發(fā)布<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6年版)>的公告》的公告解讀

  一、為什么要制定《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6年版)》?

  答: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關系到稅務行政相對人的切身利益,也是稅務機關的一項重要法定職權。長期以來,由于各稅務機關掌握的處罰裁量權標準不統(tǒng)一,“合法不合理、同案不同罰”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為此,2014年3月,我局聯(lián)合市國稅局以2014年第7號公告的形式發(fā)布了《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但僅對十二項日***管中發(fā)生較多的違法行為制定了行政處罰裁量權執(zhí)行標準。為全面規(guī)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按照北京市人民***法制辦公室《關于規(guī)范實施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的若干指導意見》(京政法制發(fā)〔2015〕16號)相關要求,現(xiàn)對北京地稅機關依法享有的70項稅務行政處罰權力進行裁量基準細化,以求進一步提高行政執(zhí)法的規(guī)范性。

  二、《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6年版)》適用于什么范圍?

  答:《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6年版)》是關于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的基礎性制度規(guī)范,適用于全市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對稅收違法行為的處罰裁量。

  三、《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6年版)》如何判定違法情節(jié)及裁量基準的?

  答:地稅機關根據下列情形,認定稅收違法行為的情節(jié)及社會危害程度,做出裁量基準的劃分:

  (一)當事人消除或減輕危害后果、配合稅務機關查辦案件的主動性;

  (二)違法行為持續(xù)時間、發(fā)生次數(shù);

  (三)涉案**、完稅憑證等票證數(shù)量;

  (四)流失稅款的規(guī)模;

  (五)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因素;

  (六)其他情形。

  四、《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6年版)》對各區(qū)縣局有哪些授權?

  一是為便于制度推行,《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6年版)》授權各區(qū)、縣局可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對規(guī)定的裁量幅度進一步細化,并報送市局備案。二是因特殊原因不適用基準的,必須說明理由,并經各區(qū)縣(分)局局長批準。

  五、發(fā)布《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6年版)》之后,是否還會有新的標準出臺?

  答:我局將根據該基準的實際執(zhí)行情況,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6年版)》進行調整,原則上每年修訂并公布一次,并報市***法制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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