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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財會[2023]35號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會計人員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9-19 15:46:01 來源:互聯(lián)網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會計人員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財會[2023]35號 2023-5-24

各市、縣(市、區(qū))財政局,省級各單位:

  為加強全省會計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強化會計人員誠信建設,實現(xiàn)對會計人員從入職到離職全生命周期管理,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

  各級財政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把開展會計人員全生命周期管理作為會計管理的工作重點,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會計人員管理辦法》(財會〔2023〕33號)有關加強會計人員管理的規(guī)定和要求,強化財政部門管理服務會計人員主體作用,積極利用會計學會(協(xié)會)、經濟管理部門和行業(yè)組織管理服務會計人員的有利條件,加大對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力度。充分利用大數(shù)據和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建立“單位+人員”雙維管理機制,發(fā)揮單位管理職責,全面、準確、及時掌握會計人員基礎信息。健全會計人員入職、繼續(xù)教育、職稱考試、職稱評審、人才培養(yǎng)、晉升、轉崗、調轉和離崗全過程管理,構建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

  二、完善信息采集

  各級財政部門要充分利用浙江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tǒng)(以下簡稱系統(tǒng))雙維管理功能,按照屬地原則開展本區(qū)域內會計人員的信息采集工作。法人單位信息通過部門共享與單位自行補充相結合的方式采集,會計人員信息通過單位發(fā)起與會計人員發(fā)起相結合的方式采集,提升信息采集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對象范圍按照《會計人員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非會計人員,在完成基礎信息采集后,納入其他人員進行管理。

  (一)法人單位信息采集。

  省財政廳牽頭負責全省法人單位信息采集。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采集全省市場主體、行政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法人信息,按照會計人員管理權限,由系統(tǒng)直接將法人信息的管理和查詢權限分配給各級財政部門。

  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培訓和輔導,指導單位以省政務服務網的法人賬號或該單位法人賬號授權的經辦人賬號(以下簡稱法人用戶)進入系統(tǒng),對本單位基礎信息及會計人員信息進行審核確認和更新完善。

  (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

  由單位主動發(fā)起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法人用戶進入系統(tǒng)完善單位基礎信息,填報本單位會計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和崗位等個人信息,系統(tǒng)將發(fā)送短信提醒會計人員進行核對和補充。

  由會計人員主動發(fā)起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會計人員進入系統(tǒng)填寫個人信息并完善單位基礎信息。其中,單位信息填寫完成后,可以提交所在單位審核確認;也可以直接提供單位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掃描件或復印件,由財政部門審核確認。

  通過政府部門間信息共享方式自動獲取個人信息的,無需提供佐證材料。無法通過共享方式獲取信息的,需上傳佐證材料,由財政部門審核確認。

  三、加強信息管理

  (一)持續(xù)更新會計人員信息。

  會計人員基礎信息發(fā)生變化的,會計人員或其所在單位應及時更新。會計人員在參加或辦理會計繼續(xù)教育、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會計職稱評審、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等涉會事項時,需先更新基礎信息,以確保信息的準確性。

  在我省參加考試并取得初、中級會計職稱的會計人員,其職稱信息由省財政廳統(tǒng)一更新。

  參加網絡繼續(xù)教育、高端會計人才培養(yǎng)、高層次財會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培訓等由財政部門組織的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由組織的財政部門統(tǒng)一登記。

  (二)推進會計人員信用評價工作。

  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會計人員信用建設的指導意見》(浙財會〔2023〕54號)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區(qū)實施辦法,積極穩(wěn)妥推進會計人員信用評價工作?;A條件較好的地區(qū),可對轄區(qū)內所有會計人員組織開展信用評價。尚不具備條件的地區(qū),可選擇部分行業(yè)和特定人群先行開展會計人員信用評價試點,積累經驗,待條件成熟后再全面開展。各級財政部門要探索評價結果應用,發(fā)揮信用評價機制在提升會計人員業(yè)務素質、提高會計從業(yè)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促進行業(yè)健康發(fā)展。

  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會計人員信用激勵約束機制、信用與人才培養(yǎng)相結合的機制、信用評價結果應用引導機制,充分發(fā)揮單位在直接管理、監(jiān)督會計人員方面的積極作用,促進信用評價結果在單位內部的應用。

  (三)做好會計人員信息調轉工作。

  會計人員因工作地發(fā)生變動需跨省調出的,由會計人員在系統(tǒng)中提出調轉申請,并上傳相關佐證材料。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調轉信息上傳至全國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經調入地財政部門確認后調出本省。

  會計人員調入本省的,由省財政廳通過全國會計人員管理服務平臺接收調轉信息,由調入地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調入。

  會計人員在省內調動的,只需變更單位信息,無需辦理調轉手續(xù)。

  四、健全退出管理

  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與會計人員所在單位的溝通,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爭取單位的支持,及時在系統(tǒng)中將離開會計崗位的人員納入其他人員進行管理,將離開本單位的會計人員信息及時予以變更。

  各單位要主動加強對本單位會計人員信息的管理,會計人員信息發(fā)生變動的,要及時提醒會計人員進行更新。

  省財政廳負責與公安部門戶籍庫進行比對,將已死亡或出國(境)定居的會計人員予以注銷。

  五、相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會計人員全生命周期管理是加強會計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涉及會計人員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高級和正高級會計師評審、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培養(yǎng)、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繼續(xù)教育學習登記等諸多事項,事關會計人員切身利益。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統(tǒng)籌安排,扎實推進,優(yōu)化管理服務。各省級部門要指導下屬行政事業(yè)單位、省屬國有企業(yè)和社團組織積極配合屬地財政部門,認真做好單位信息填報和會計人員信息審核工作,確保本單位及會計人員信息完整、準確。

  (二)增強服務意識。

  各級財政部門要切實增強服務意識,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和引導,提高其對確?;A信息真實、完整重要性的認識。同時還要加強對單位用戶的輔導與指導,提醒單位用戶及時更新單位會計機構和人員信息、代理記賬機構及代理人員基礎信息。要融管理于服務,堅持管理與服務并重,提高服務對象的獲得感和滿足感。

  (三)加大信息采集力度。

  各級財政部門要在2023年底前完成全體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清理工作,力爭將本地區(qū)會計人員全部納入系統(tǒng)管理,并確保信息的真實、完整、準確。要及時跟進信息采集工作進度,建立信息采集催報機制,重點加強對行政事業(yè)單位、較大規(guī)模企業(yè)的催報。同時,積極推進信息采集成果應用,為完善行業(yè)監(jiān)管奠定基礎。

  附件:

  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會計人員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浙江省財政廳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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