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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和額度

2024-07-12 00:52:46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商丘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和額度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向中心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提取申請表。

根據(jù)下列不同情況,需出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驗原件留復印件):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

1、購買自住商品房的,提供一年內經(jīng)房屋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及購房發(fā)票(或收據(jù));

2、購買單位房改房的,提供房改部門對公有住房出售的批復、購房人員名單、一年以內的購房發(fā)票(或收據(jù));

3、購買二手房的,應提供一年以內的所購房屋過戶后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憑證;

4、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合同及購買建筑材料的票據(jù);農村自建房須提供宅基地使用證、鄉(xiāng)鎮(zhèn)或辦事處開具的建房證明、施工合同及購買建筑材料的票據(jù);

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合同及購買建筑材料的票據(jù);農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須提供宅基地使用證、鄉(xiāng)鎮(zhèn)或辦事處開具的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證明、施工合同及購買建筑材料的票據(jù)。

(二)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1、還款期正常還款的: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供借款(抵押)合同及還款明細單;償還商業(yè)住房貸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及還款明細單;

2、職工一次性還清住房貸款本息的: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供貸款結清證明和還款單據(jù);還清商業(yè)銀行住房貸款的,提供住房借款合同、貸款結清證明和還款單據(jù)。

(三)支付房租的,提供單位出具的無房證明、家庭收入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所租房屋的房產證和租房發(fā)票;

(四)職工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無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的,應當提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憑證;

(五)與單位終止人事關系、勞動關系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供與用人單位解除人事關系、勞動關系證明、縣(市)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一至四級);

2、非本市常住戶口,提供《居民戶口簿》和與用人單位終止人事關系、勞動關系證明;

3、在職期間被判刑的,提供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書和與用人單位終止人事關系、勞動關系證明;

4、與單位終止人事關系、勞動關系未重新就業(yè)滿五年的,提供未重新就業(yè)證明和與用人單位終止人事關系、勞動關系證明,包括失業(yè)證、下崗證、再就業(yè)優(yōu)惠證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六)出境定居的,提供戶口注銷證明或在境外的居住證明;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qū)域的,提供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手續(xù);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及復印件、身份證及復印件、與死亡職工的身份關系證明或受遺贈證明。

職工本人同時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余額的,須征得被提取人的書面同意,并提供被提取人的身份證明和其他相關證明(如結婚證、戶口薄等)及復印件。

委托他人辦理的,須提供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商丘市住房公積金查詢】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

(一)符合本辦法第(一)款的規(guī)定條件,職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如果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可同時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總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二)符合本辦法第(二)款的規(guī)定條件,在貸款未還清前,職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如果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可同時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總額不得超過貸款當期的本息還款額;

(三)符合本辦法第(三)款的規(guī)定條件,職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如果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不足,可同時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總額不得超過規(guī)定比例房租的費用,即:支付房租提取額=(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5%)×交付房租月數(shù);

(四)符合本辦法第(四)、(五)、(六)款的規(guī)定條件,提取額度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轉入繳存職工所在單位賬戶或本人在商業(yè)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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